口袋小合同 送给果蔬商贩的定心丸
作者:华纳公司客服    发布于:2023-09-19 18:50:48    文字:【】【】【
摘要:9月19日电(王兴安 林思婕)近日,同安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来到设置在闽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的“睦邻驿站”,在巡回法庭对一起果蔬买卖合同纠纷进行就地调审。

【华纳公司讯】9月19日电(王兴安 林思婕)近日,同安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来到设置在闽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的“睦邻驿站”,在巡回法庭对一起果蔬买卖合同纠纷进行就地调审。

值得一提的是,庭后,同安法院还提供给闽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果蔬批发经营者一份《简易合同确认单》。半张A4纸大小,口袋中一放,用时掏出来,填上基本要素,一份要素齐全的买卖合同就完成了。有了这份《简易合同确认单》,交易过程就有了更完善的法律手续保障,果蔬批发经营者就像吃了颗“定心丸”。
原告白某在闽南果蔬批发市场从事蔬菜批发生意。2020年-2021年期间,漳州的朱某通过微信陆续向白某采购萝卜、彩椒、韭黄、甜豆等蔬菜。白某发货后向朱某开具销售清单明细,朱某确认无误却迟迟未能支付货款。根据清单显示,双方日交易量达到5000-10000元左右,朱某累计拖欠货款219440元。
因朱某在外地,白某维权不易,经多次催讨未果便将朱某诉至法院。同安法院受理后,将案件委派给常驻闽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的法院特邀调解员小蒋进行调解。
然而,朱某表示资金周转困难,因此双方一直未能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意见。为加速纠纷化解进程,14日上午,同安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来到闽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睦邻驿站,提前参与该起纠纷调处,以审促调,以调促和,以期维护诚信、健康的市场交易秩序。
最终,在法官释法明理以及特邀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白某同意朱某分期支付所欠货款方案,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在案件调处过程中,同安法院诉前调解团队发现,当前涉及果蔬批发交易的纠纷中,很多经营者提交的证据存在非常多瑕疵:一方面,买卖双方多通过微信、电话等线上方式联系,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制作的销售清单货物名称、价格等不明,多只体现总价,且为卖方自行制作,没有买方签名确认;另一方面,买方对卖方的真实身份信息不清楚,交易过程中多以代号、昵称、外号等形式体现。这些都容易导致后续维权困难。
基于此,同安法院组织批发市场内的经营者们进行法律宣讲,讲座以法院受理的实际案例为引,生动形象地告知经营者们注意交易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以及如何有效维权。另外,在综合前期调研并结合果蔬批发交易习惯的基础上,同安法院制作了五百本《简易合同确认单》模板,于庭后分发给批发市场档口的经营者们。
考虑到日常交易中的忙碌,简易合同确认单以方便、快捷为出发点,目的是在不增加交易双方负担的前提下,引导交易双方对买卖合同相关因素进行确认,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却无从考据。
《简易合同确认单》借鉴市场交易中常见送货单的模式,仅A4纸张一半的大小(14cm*21cm),便携小巧。使用复写纸,采用三联单形式,有存根联、买方联、卖方联,可供交易中灵活使用,比如针对外地买方,卖方联可随货物发出交卖方签名回传。涉及买卖双方信息、货物单价数量、送货交货时间、质量检查、货款支付等项目,固定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减少后续争议。
“小、简、全”的《简易合同确认单》是同安法院“睦邻驿站”将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的一个缩影。
同安法院“睦邻驿站”于2022年7月在闽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成立,是同安法院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以能动司法保障老百姓“菜篮子”“米袋子”,护航果蔬批发交易在司法轨道上平稳运行的重要举措。
“睦邻驿站”作为同安法院诉非联动工作基站入驻闽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以来,逐步健全完善运作团队负责制、诉前案件分流制、下沉审判长效制、普法宣传全域制等多项工作机制,持续在就地调解、巡回审判、普法宣传、法律监督等领域多角度发力,已提供法律指导10余次,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巡回审判3次,靠前成功调处纠纷53起。在台风等特殊时期,通过官方媒体、实地走访等形式宣传哄抬物价法律后果,充分发挥法院对民生福祉的司法保障作用,促进农副产品交易在更加和谐稳定的市场环境中进行。
今年以来,通过延伸司法为民触角,探索矛盾纠纷诉前实质性化解路径,同安法院的新收诉源案件8156件,同比下降9.98%,常住人口万人成讼率58.86件,同比下降9.97%,均在全市基层法院保持最低,显著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
下一步,同安法院将进一步完善,矛盾解纷路径,更加精准地对接群众需求,让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惠及更多群众,给群众带来更多安全感、幸福感。(完)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9-2010华纳公司,休闲农庄 智能建站